第九初级中学围墙、厕所消险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27 08:17
  •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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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围墙、厕所消险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接单位”)受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就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围墙、厕所消险改造工程(比选项目名称)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答人提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JSSD(2021)招0720

2、项目内容:本项目总改造面积为537.4平方米,其中围墙改造面积约487.9平方米,厕所改造面积约49.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墙拆除及重建,厕所墙面、地面、吊顶、卫生洁具、隔断等更新改造,水电线路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预算:50.450987万元,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应答人报价的优惠幅度(折扣率)不得低于入围名单中的相应折扣率。

  4应答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应答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委托单位根据比选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应答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a.企业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提供近半年(2021年1月至20216月)为所投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d.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应答人必须为2021年度南京市市级、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限额内工程定点采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入围名单中的中标单位

  5、拒绝下述应答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1)应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2)凡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应答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委托单位或承接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单位信用记录并保存。

6领取比选文件

6.1应答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6.220217月28日下午 14:00 时至18:00时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应答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比选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负责。考察工作不详细的应答人中选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委托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委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8应答文件份数:纸质版应答文件一式份(壹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比选单位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8月2日14时30分;

     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5时00分;

  10、提交应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会议室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承接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比。

  11、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675105895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46号

  12、承接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萌
  联系电话:1859578662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请各应答人领取本次比选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比选准备,按比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应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应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