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节约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3-09-29 08:26
  •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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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节约用电、用水是学校安全和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用水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一、安全节约用电、用水要求

1、全体师生应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意识,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时间,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2、各班班主任、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及各功能室负责人,作为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的第一责任人,带领全体师生自觉保护室内外一切用电用水设施,杜绝一切浪费和破坏现象,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的好习惯。

3、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器的使用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离开时间较长或下班、放学后要及时关闭电源。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设施也应该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4、教室、宿舍及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光照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发现水电设施损坏时,应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5、严禁在教室、寝室、办公室及单身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饮具、电热水器等。严禁任何人乱拉乱接插线板、乱拉电线,严禁随意增加用电设备的数量及功率。

6、严禁擅自动用水、电(包括强电和弱电)和消防等设施,禁止开启配电箱、水阀等开关,违者严肃处理,因此而造的损失由责任人负担。

7、晚上熄灯后,相关人员应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及时关闭。学生使用电器完毕后应及时将外接电源插头拔下,尤其是在停电、停水后,不得将电器、水龙头等处于开启使用状态,避免由此引起火灾等事故。

二、管理责任划分

1、教室内及教室外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该班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班班主任。

2、寝室内及寝室外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该寝室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班班主任。

3、办公室及办公室外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该室、组负责人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室、组负责人。

4、公共区域内一切用电、用水设备均由所在卫生区包干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该班班主任。

5、各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及其走廊上的用电用水由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食堂及小卖部的用水用电由后勤服务部主管人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服务部负责人。

7、楼道、厕所、洗手间的灯和龙头由最后离开的人负责关闭。

8、除上述以外的发电、抽水设备设施,供电、供水线路及路灯等由学校电工负责管理。

三、处罚条例

若出现以下情况,则进行批评处理:

1、各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负责的区域,人走后或者通宵未关电器或水龙头,出现“白昼灯”情况的。

2、各教室、办公室及功能室负责的区域,用电、用水设备设施人为损坏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3、私拉乱接电线、开关。

4、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数量和功率的。

5、擅自动用水、电(包括强电和弱电)和消防设施。

对于以上行为屡教不改的,予以全校通报。

四、检查考核制度

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有权向总务处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协助学校进行水电的管理。

安全节约用电用水制度由总务处、政教处牵头负责检查和考核,政教处主要负责教室和宿舍的检查和考核,总务处主要负责各办公室、功能室和教师宿舍的检查和考核,全体师生员工也应对安全节约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

 

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