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青少年艺术团招生简章

  • 发布时间:2021-06-17 16:15
  • 作者: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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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青少年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9﹞31号),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新形势下“艺术后备人才培养”要求,保障南京市青少年艺术团工作开展顺利进行,面向全市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考核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面向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对象条件

品德优秀、具有一定艺术专业素养的小学毕业生。

(一)文化成绩:小学阶段四至六年级期末成绩优良。

(二)专业成绩:个人项目:小学阶段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艺术竞赛三等奖以上(以证书为准)。集体项目:小学阶段获得区级、市级以上教育、文旅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艺术类比赛或展演二等奖以上(以证书为准)。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规模:35人

招收项目:1.民乐(二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2.歌舞(声乐、舞蹈)

五、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项 目

时间安排

安排说明

现场报名

6月21日(9:00—11:00,14:00—16:00)

地点: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杨将军巷校区门厅

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交还家长):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1寸照片两张;3.反映个人专业能力的最高级别考级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4.成长脚印四到六年级原件、复印件。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专业考试

6月27日

地点:南京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50号)

上午8:30——11:30,对应考场

录取名单公示

7月3日—7月8日

学校网站

颁发

录取通知书

7月9日

(9:00—11:00,14:00—16:00)

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杨将军巷校区

六、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专业

考试内容及要求

民 乐

招收乐器种类:二胡、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考试内容及要求:

1. 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为3分钟以内(乐器自带,一律不用伴奏);

2. 视唱:考场内抽考一条8小节的旋律,2分钟时间准备;

3. 加试:演唱歌曲一段(曲目自选,自行准备伴奏音乐,mp3或wav格式,用U盘存储;不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歌 舞

(声乐、舞蹈)

考试内容及要求:

1。主考(声乐) :

(1)自选歌曲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行准备伴奏音乐,mp3格式用u盘存储,不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2)视唱:考场内抽考一条8小节的旋律,2分钟时间准备;

( 3)加试:器乐演奏(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2分钟,不可用伴奏。除钢琴外自备乐器)。

2. 主考(舞蹈):

(1)基本功测试(搬腿(前旁后)、横叉、竖叉、下腰等)

(2)舞蹈剧目表演(2分钟左右),考生自备伴奏音乐(U盘);

(3)加试歌曲一首(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2分钟,自行准备伴奏音乐,mp3格式,用U盘存储)

备注:舞蹈考试需穿着吊带体操服(颜色不限)、连裤袜,舞蹈鞋,剧目可更换服装。考生淡妆即可,需盘发。  (拉丁舞、体育舞蹈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