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初级中学初三年级部开展网络违法法治教育主题晨会

  • 发布时间:2018-12-03 15:09
  • 作者: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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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日上午,南京市第九初级中学初三年级部进行了“网络违法”法治教育,本次晨会特地邀请了南京九初法治副校长李新庄法官。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十分便捷,但网络违法问题也随之出现。网络违法,是指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他人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或者攻击性、侮辱性言论,对当事人的声誉及其精神和日常生活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网络违法有很多危害,一是给当事人造成直接伤害;二是传播负面信息,破坏社会稳定;三是损害社会文明,将社会文明引向低劣、非理性、非文明方向。

李法官谈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学生的行为提出了建议:一是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二是养成良好习惯;三是全身心投入学习;四是避免违法犯罪。

网络违法犯罪似是无形,实则有形,在网络上也需要遵纪守法。希望同学们能够清醒认识,谨言慎行。(九初  初三年级部)